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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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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音乐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

为了规范计算机音乐教室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除上课时间开放,其他时间采取对班级固定时间开放形式,具体开放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报送至实验中心办公室,由管理员统一安排。

2、不得将食物、饮料等带入实验室,雨天不得将雨具带入实验室,注意防潮,保持实验室的干净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喧哗、嬉戏、吃零食、喝饮料等。

3、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按授课教师的安排定位入座,首先检查计算机、耳机等设备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管理员报告。

4、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设备的操作规程,实验过程要服从专业教师的安排,禁止盲目、擅自操作。

5、爱护室内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拔插各类插头和线材;严禁用力击打鼠标、键盘;严禁未经管理员或授课教师许可私自携带各种磁盘和软件进入机房并上机操作,以防病毒侵入。如人为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并严肃处理。

6、下课或实验结束,要按规定的程序关机,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耳机和座椅,有秩序的离开教室。

7、授课教师或管理员指导学生填写使用情况记录表,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关闭实验室电源、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8、计算机音乐教室现仅作为本院师生实验、教学使用。

学院党政办公室:05926162029     学生工作办公室:6162002     邮箱:ywxy@hqu.edu.cn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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